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关于职业健康检查 工作安排致各用人单位告知书
时间:2020-02-25
来源:本站
各用人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职业健康检查服务保障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现就我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作以下安排:
一、职业健康检查实行预约体检
1、体检人员实行预约制,确定体检项目及具体时间;首次检查及复查均需进行预约安排。
2、为避免人流密集、扎堆检查,近期优先接受上岗前及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预约。
3、请各用人单位预约职业健康检查、咨询沟通及资料审核时,尽量采取电话或电子邮箱等非接触方式联系。
预约电话:0431-85851979、0431-85851978
二、用人单位安排体检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要严格做好返岗员工的健康管理和监测。掌握员工流动和健康情况,符合我省防控要求的员工才能安排上岗。要安排专人每天进行体温监测,员工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向辖区疾控中心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2、安排员工职业健康检查之前,用人单位应对员工加强健康教育培训,让员工掌握疫情防控知识、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3、来院体检前用人单位应做好排查工作后形成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体检人员应近14天无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近14天无重点疫区旅行居住史,近14天未接触新冠确诊及疑似患者。
5、检查当天用人单位须在受检者出发前对其进行体温筛查,对体温≥37.3℃或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安排检查。
6、用人单位须确保受检者佩戴防护口罩(不应带呼气阀)来检查。
7、安排近期解除隔离人员体检,须向我院提供由社区开具的解除隔离的相关证明。
8、我单位可提供CT、C反应蛋白检查。
9、近期体检暂不发放免费早餐,请提前告知受检员工。
三、给受检者的温馨提示
1、检查前一天晚上请清淡饮食,睡眠充足。
2、检查当天须佩戴防护口罩(不应带呼气阀),在我院门诊一楼南侧西门大厅入口进行预检分诊,登记信息。现场完成测温并填写调查表后进入检查程序。
3、体检人员携带身份证、介绍信、单位证明、预约凭证进行检查。体检人员要在预约凭证上填写信息并签字。
4、全程听从医务人员安排,一人一诊一室,除特殊检查,请全程佩戴防护口罩,检查时排队间隔2米以上距离,尽量减少与其他受检者交谈,避免身体接触。
5、检查结束后,请不要在体检场所逗留,洗手后尽快撤离。
6、请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进出场所。
7、体检人员应按照预约时间到达。
请各单位理解并配合,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附件:
1、单位证明
2、预约凭证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
2020年2月25日
附件1:
证 明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
我单位职工XXX,近14天无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近14天无重点疫区旅行居住史,近14天未接触新冠确诊及疑似患者,特此证明。
以上信息,如有虚假,本单位负全部责任。
XXXXXXXXXXXX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预 约 凭 证
姓名:
性别:
单位名称:
预约时间:
身份证号:
现在体温:
本人承诺:
近14天无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近14天无重点疫区旅行居住史,近14天未接触新冠确诊及疑似患者。
以上信息,如有虚假,本人负全部责任。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