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1 来源:本站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卫人发〔2014〕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目前人员结构状况和业务发展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岗位2个,招聘人员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8、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岗位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用工形式
招聘人员属于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者,医院有权解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允许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地点及邮箱
现场报名:时间以发布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明溪路2351号,行政楼三楼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件报名:2022年9月21日起至9月29日止,发送至电子邮箱57071896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登录我院官方网站(https://www.jlzfy.com/)查看招聘公告并下载《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将《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现场报名地点,或将电子版登记表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扫描编辑为1个PDF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命名,报名登记表格不允许改变格式)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投递后请报名人员务必自行留存已投递成功的记录备查。
4、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医教科、护理部和用人科室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应聘者应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及电话正确、畅通,以便联系,如因本人联系邮箱或电话填写错误、变更、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产生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5、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医院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二)招聘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地点: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具体时间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为准。现场进行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择优录取,及格线以下不予录取。
面试考官:设主考官1名,由本院领导指派;考官,由相关职能科室、用人科室和有关专家组成。
本次招聘岗位依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进行面试。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三)体检
根据招聘面试最终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医院用人实际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根据公安机关出据的相关证明,结合应聘人员考试成绩,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组织实施
此次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由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室、医教科、护理部、各招聘岗位相关科室协助配合。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jlzfy.com/)为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平台,请考生注意随时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5851980(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431-85856647(纪检监察室)
八、特别声明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此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信息均以医院网站发布信息为准。未授权其他机构、个人或第三方进行招聘活动。
请应聘者以我院网站发布信息为准,按规定时限进行个人资料申报,提高警惕,慎防受骗。
附件1: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